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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北京中医药大学新职工培训”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8-07-03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0号),落实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八次党代会文件关于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要求和北京中医药大学“十三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高我校新入职职工的综合素质,促进教师职业道德、教学能力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等的全面发展,特举办本次培训。为保障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实现培训目标,制定培训教学计划如下:

一、培训目的

旨在促进新入职教师相识相知,爱校爱岗,提高新教师的综合素质,开拓视野,提升能力。培训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情校史学习、综合素质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能力的提升、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设计并开展专家讲座、实地调研、分组讨论等系列活动。

二、培训时间

2018年7月11日至7月16日。

三、培训地点

7月11日-12日:校内培训

(参观和平街小区、良乡校区、东直门医院、东方医院)

7月13日-16日:校外培训(蟹岛温泉度假村)

四、培训对象

全校2018年新入职人员,2017-2018学年调入人员、非事业编制入职人员。2017-2018学年新引进人才。

五、培训要求

(一)严守学习纪律。

学员应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培训纪律,集中精力完成学习任务。坚持考勤制度,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请假。确需请假者,必须经培训班负责老师批准并备案。本次培训严格遵守中央和学校有关规定,学员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与培训无关的活动。

(二)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学员应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活动,广泛进行学员间的学习研讨与工作交流,学以致用,深入思考问题,着力提高教学、科研等综合素质。

(三)认真总结培训成果。

学员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培训成果,在培训结束后,撰写1篇培训总结,字数一般不少于1500字。

六、组织管理

为确保顺利完成培训任务并取得实效,培训期间将由教师发展中心老师担任培训班负责人,全程主持和参与培训班的各项教学活动。

请参加培训的新职工提前安排好自己的工作与生活,并扫描二维码加入“2018年北京中医药大学新职工培训微信群,并请将群备注名改为部门+姓名,下一步将在微信群里下发通知与相关安排。

联系人:刘飞、郑黎

电话:64286538

邮箱:bucmjsfz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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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工作部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