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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8-08-17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把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引向深入,切实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努力提升队伍的素质能力和工作质量,着力培育一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力量,教育部启动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启动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8〕20号)要求,学校拟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申报条件

(一)遴选范围

我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具体包括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网络文化建设管理干部等人员。本次共向教育部推荐 1 名。

(二)申报条件及工作要求

1.申报者应工作于我校专职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8年1月1日,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2.工作要求。纳入项目支持计划的思政工作干部要承担理论宣讲、实践创新、团队建设和成果转化等主要任务,在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工作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实干、实践和实效,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理论宣讲方面,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理论宣讲。实践创新方面,要围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实践探索,不断创新方法、手段和载体,形成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团队建设方面,结合工作重点和研究方向,组建10人以上的工作团队或研究团队,培育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理论水平的后备力量。成果转化方面,要提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工作研究报告或政策咨询报告,编写著作或通俗理论读物,牵头开展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典型工作。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申报书及支撑材料。

(二)基层单位审核推荐。2018年8月22日,基层单位应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把关工作,严格掌握人选的政治标准和师德表现,确保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严把人选质量条件,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重点审核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完整,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

(三)学校审定推荐人选。2018年8月23日至24日,学校审核各单位推荐人选材料,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候选人1人。

(四)公示及上报。2018 年8月24日至30日,学校对推荐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 2018年8月 31前上报教育部。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申报表(见附件)请按填表说明填写相关信息,“未来规划”部分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学校党委意见一栏空白不填。可提供申报表中涉及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开展工作相关的视频、图片等辅助资料。

(二)申报要求。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汇总表1份(加盖基层党委公章)、申报表及支撑材料(一式 2 份)、各基层推荐单位党组织对候选人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的书面意见1份。电子材料:申报表、支撑材料,刻制成光盘一式2份。请各单位将材料汇总后,于2018年8月22日中午前提交至和平街校区原药系楼213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焦楠(13810052732)、侯中伟(13693556994

E-mail:bucmjsfzzx@163.com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工作部

                         2018年8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