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服务教师身心健康,发挥我校中医药专业优势,实现教师主导、学生参与,服务教师、育人为本的根本目的,我校成立教师健康服务中心并制订此管理规范。
一、基本原则
1. 教师健康服务中心服务对象为校本部正式在岗人员。
2. 中心提供非医疗性质的健康教育、健康咨询、保健服务、心理咨询、健康训练,不为教职工提供医疗诊疗服务。
3. 中心为非盈利机构,免费为教职工提供服务。
4. 中心在提供服务时,严格服务流程、加强服务管理、保护教职工隐私。
5. 中心为教职工提供健康服务时,不得从事与任务之外的相关活动。
二、主要任务
1. 健康教育。发挥中医药以及学校专家资源优势,为教师系统提供常用中医知识、中医保健技能讲座。比如,常用中药用药指导;常用保健穴位指导;健身功法指导;推拿、刮痧、拔罐技术指导以及其他针对青年教师中医药知识与技能提高的教育活动等。
2. 健康咨询。针对教师的个性化健康需求,给出合理健康指导。
3. 保健服务。在专家指导下,健康服务中心的志愿者为教职工提供保健服务。比如艾灸、推拿、刮痧、拔罐等。
4. 心理咨询。聘请心理专家为教职工提供心理讲座与咨询。与本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联合开展教职工心理素质拓展等活动。
5. 健康训练。提供相关有利于身体机能改善与提高的锻炼器材,提供科学身体锻炼指导。
三、服务流程
1. 前期准备。学生志愿者做好服务场所消杀、调试设备、预约登记造册、清查配齐健康服务材料等准备工作。
2. 人员到岗。教师志愿者到岗(学生志愿者做好与教师志愿者的联络与服务工作)。
3. 服务承诺。教师志愿者、学生志愿者签订当日服务承诺书。
4. 预约联络。学生志愿者做好预约健康咨询人员的预约及全程联络工作。
5. 健康服务。预约人员签订当日服务承诺书,教师志愿者为预约人员提供健康咨询,或者学生志愿者在教师健康志愿者指导下为预约人员提供保健服务。
6. 服务评价。接受服务人员对健康服务进行评价或提出工作改进意见。
7. 场地整理。当天活动结束,学生志愿者做好服务场所设施整理、卫生清扫等工作。并注意关闭电源、门窗,保障该场所的安全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