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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2024学年接受进修教师和访问学者招生简章

作者: | 发布日期:2023-09-26

为贯彻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北京中医药大学优质教学、科研资源,促进高等学校教师及行业研究者之间的学术交流,更好地服务社会,协助地方培养人才,我校2023-2024学年继续接受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进修和访学。具体接受办法与申请流程如下:

  一、进修项目类别与方式

  (一)进修项目类别:

  1.进修教师;

  2.访问学者。

  (二)进修方式:

  1.实行导师负责制;

  2.进修与访问类型包括专业研修、课程进修、项目跟修等(具体请参照附录《北京中医药大学接受进修教师与访问学者管理办法(试行)》);

  3.进修期限一般为一学期(半年)或两个学期(一年)。

  二、接受对象与条件

  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中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具备较强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独立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申请访问学者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优秀讲师、助理研究员

  三、学费标准

  (一)一学年制:20000/人;半学年制:10000/人。均不包含住宿费和实验费用等;

  (二)所缴纳费用一概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而致退学者除外。

  四、申请时间与办法

  (一)申请时间

  每年5月和11月。

  (二)申请办法

  1.查询并选择导师

  导师信息由教师发展中心在网站公布,每年更新一次。如需要查询请及时关注我校网站导师信息。(网址:https://jsfzzx.bucm.edu.cn/

  2.提交申请材料

  1凡申请进修或访学的教师,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填写《北京中医药大学进修教师/访问学者申请表》(见附件1,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接受学院。接受学院审核同意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至教师发展中心公邮bucmjsfzzx@163.com

  2申请教师需随申请表提交送培单位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3填报的各项内容务必真实、准确。需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将不予录取。

  五、进修与访学流程管理

  (一)录取报到

  1.教师发展中心将在接受进修与访学申请的情况汇总审核后通报相关学院。

  2.进修教师与访问学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入校到财务处缴费后,至接受学院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报到且未请假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3.进修教师与访问学者入校报到后,及时与导师商定进修计划,填写《北京中医药大学进修教师/访问学者培养计划表》(见附件2),一周之内提交接受学院。

  (二)过程管理

  接受学院负责进修教师与访问学者的各项管理,并按时提交季报至一表通。

  (三)结业与离校

  1.进修与访学期满,接受学院组织进修教师与访问学者进行结业考核,考核合格者填写《北京中医药大学进修教师/访问学者结业登记表》见附件3),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认定认定合格者发放结业证书。

  2.学员须办理离校手续后方可离校。

  六、其他

  (一)住宿安排

  进修教师与访问学者自愿选择是否在校住宿。学校将根据学员入校时公寓相关情况酌情安排,具体情况另行通知。住校学员必须遵守公寓管理条例,一经入住不得退费或转让。

  (二)录取手续

  我校将在教师发展中心官方网站公布录取者名单,并向录取者邮箱发送电子版《录取通知书》、《报到须知》及《住宿须知》。待入学报到时,领取纸质版《录取通知书》。录取后不能如期入学者,请及时办理请假或退学手续。

  七、联系方式

  1.教师发展中心:010-53911377,魏老师、罗老师

  2.各接受进修教师和访问学者学院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附件1:北京中医药大学进修教师/访问学者申请表

  附件2:北京中医药大学进修教师/访问学者培养计划

  附件3:北京中医药大学进修教师/访问学者结业登记表

  附件4:各接受进修教师和访问学者的学院的联系方式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423